禁止焚烧秸秆的倡议书

时间:2023-01-31 11:05:51
禁止焚烧秸秆的倡议书

禁止焚烧秸秆的倡议书

在生活中,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倡议书,倡议书本身不具有很强的约束力,有关人员可以表示响应,也可以不表示响应。你所见过的倡议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禁止焚烧秸秆的倡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禁止焚烧秸秆的倡议书1

广大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

一年一度的秋收季节已经开始。每年秋收过后,农作物秸秆大部分被废弃或焚烧,这样就造成了许多害处:一是焚烧产生的滚滚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影响人体健康,而且污染空气。二是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焚烧产生的滚滚浓烟直接影响公路的正常运营,对交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三是形成新的火灾隐患,秸秆焚烧容易导致火灾发生,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四是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片片焦土,对城乡环境形象是极大的破坏。

为了美化我们的家园,使我们的家乡天更蓝、水更清、树更绿、景更美;为了使资源就地转化为清洁绿色能源,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特向广大农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1、从自我做起,带头对自家秸秆进行绿色处理,拒绝焚烧处理,积极投身于禁止焚烧秸秆的活动中。

2、强化监督意识,凡发现私自焚烧秸秆者,应当及时加以制止。

3、开展“倡文明、树新风”活动,号召广大村民改变传统陋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文明的乡风民俗。

……此处隐藏2412个字……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焚烧秸秆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村庄、树林、电线杆和一些重要设施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河北省人大会促进农作物秸秆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今年秋季将加大对焚烧秸秆、垃圾、树叶、杂物等行为的处罚力度。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农业经营主体露天焚烧秸秆及玉米皮的,由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焚烧垃圾、树叶、杂物等行为将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玉米皮处理不及时致使他人露天焚烧的,由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对有焚烧当事人的,可以对焚烧当事人处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没有焚烧当事人的,由农业经营主体承担责任,可以对农业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烧秸秆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大家要积极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人人争做维护大气环境的模范。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禁烧秸秆,珍惜环境,爱护家园,让天空更蓝,空气更好,生活更美!

  倡议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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